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年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4月8日-4月10日各院(系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行排查。4月10日,教务处处长、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及实验室主任、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人员对危险品储存转运仓库、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场地器材室进行实地检查。
一行人主要对危险品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及三级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仔细地检查。教务处对各院(系部)自检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分别移交后勤处、安全保卫处,以便后续处理并消除安全隐患。
教务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