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的实践工作能力,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邢台学院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邢学院教字〔2014〕138号),对下学期选派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工作做如下安排:
1.全校选派名额6人
2.选派条件:
(1)中青年专任教师,尤其是近三年新分配教师优先
(2)双师型教师
(3)赴基层实践锻炼期间不得担任教学任务
(4)实践专业对口
3.各院(系、部)负责联系基层实践基地,应选择与学校联系紧密的、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基层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接受教师个人临时联系的工作单位。
4.各院(系、部)11月24日前将《邢台学院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审批表》、《教师赴基层实践锻炼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科汇总审核,按程序批办。
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